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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安全稳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5月25日 08:17  点击:[]

郑州科技学院

安全稳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全校安全稳定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学校决定在全校常态化开展安全稳定大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三管三必须”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稳定工作方面隐患,堵塞安全稳定管理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通过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排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有效化解安全稳定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事件,确保全校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成立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秦小刚任组长,常务副校长刘赛赛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考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维稳办,具体工作由维稳办主任张松负责,各单位支部书记协助维稳办主任开展工作,并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

三、时间进度及工作安排

2018年5月15日开始至 6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15日至5月18日)。各职能处室、各教学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职责,全面彻底地进行安全稳定隐患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并对本地、本单位安全稳定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安全大检查阶段(5月19日至5月25日)。学校安全稳定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活动部署、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检查。

(三)梳理总结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专题报告于6月15日前报厅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对此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且解决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对各单位未能在时限内彻底整改的安全稳定隐患,由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整改,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四、检查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检查内容共包含安全稳定16个领域各项工作(详见附件1),特别是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涉校涉生案事件及其它易发多发安全问题的领域,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稳定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安全稳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明确;安全稳定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党委(党组)会议是否定期研究安排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稳定工作是否部署及时,开展扎实。

(二)稳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加强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校园网、学生社团等管理情况;积极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情况;对学生的传销、诈骗、校园贷防范情况;积极防范处理社会人员进入校园煽动、串联、制造事端等情况;认真开展反恐反邪教防渗透工作情况。

(三)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主要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和“管业务必管信访”的工作原则情况;信访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信访渠道是否畅通;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办理群众来访、来信等信访和网上信访事项情况;

(四)师德师风建设和工作人员管理。严把教师入口关,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情况;积极开展师德教育情况;强化教师日常管理,规范从教行为情况;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情况;严格临时聘用人员条件、渠道和程序,并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失察漏管情况;是否认真排查教职员工中有无易肇事肇祸者、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上访人员、对社会不满人员等,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

(五)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宣传工作情况;把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在教育中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情况;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情况。

(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否按照要求设立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情况;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情况;是否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七)消防安全。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军训内容。

(八)校车及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校车许可、安全监管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九)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学校食堂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十)教学教育设施和自然灾害防范。校舍、围墙、体育等教学教育设施是否定期排查,确保安全;洪灾、泥石流、雷电等重大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

(十二)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通过河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完成情况,通过校讯通、短信、微信等向学生家长每周发送不少于一次防溺水提醒信息情况;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省专项办《告家长书》发放情况。

(十三)网络安全。是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定,全面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保测评和问题整改;以电子邮件系统、门户网站系统和其他关键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为重点,开展网络安全整治活动情况;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情况。

(十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校园周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城市学校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十五)校园欺凌治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情况,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协调机制,学校是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教育宣传情况,是否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定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是否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是否对家长开展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是否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积极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及时向政法部门报案并配合处理。

(十六)高考安全工作。是否组织召开了招委会议,明确各部门责任,签订高考安全责任书;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四个专项行动情况;考点考场准备是否充分到位;考务人员抽调、培训是否到位;保密室是否经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保密人员选聘、集中教育情况;标准化考点系统和考务综合管理平台调试准备情况;考生诚信教育、警示教育情况;无声入场、统一文具及考生身份验证、无线电作弊防控等各项准备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检查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并将大检查工作方案,于5月18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此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安全稳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共同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开展检查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稳定工作经验,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学校将根据上报信息情况,定期编发简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6月10日前以正式报告形式报保卫处办公室。


附件:安全稳定大检查内容清单






 

安全稳定大检查内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

安全稳定领导责任制落实

情况

落实《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安全稳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明确

党办负责

安全稳定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党委(党组)会议是否定期研究安排安全稳定工作

安全稳定工作是否部署及时,开展扎实

政治稳定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办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保卫处配合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

加强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校园网、学生社团等管理情况

积极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情况

对学生的传销、诈骗、校园贷防范情况

积极防范处理社会人员进入校园煽动、串联、制造事端等情况

认真开展反恐反邪教防渗透工作情况

矛盾排查

化解工作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主要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管信访”的工作原则情况

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是否信访工作机构健全,畅通信访渠道

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办理群众来访、来信等信访和网上信访事项情况

原民办教师群体和中师生群体信访问题稳控化解工作情况

中央巡视组移交案件的办理情况

是否有因矛盾调处不当引发的集体性事件、恶性案事件

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情况。

师德师风建设和

工作人员管理

严把教师入口关,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情况

教务处牵头,工会、人事处配合

开展师德教育情况

强化教师日常管理情况,规范从教行为情况

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情况

严格临时聘用人员条件、渠道和程序,并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失察漏管情况

是否认真排查教职员工中有无易肇事肇祸者、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上访人员、对社会不满人员等,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

安全法治和

心理健康教育

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宣传工作情况

学生处牵头,保卫处、团委配合

把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

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情况

利用河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专题教育情况

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情况

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是否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针对性的做好中小学生沉迷网络的教育引导工作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是否按照要求设立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并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保卫处负责

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工作情况

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情况

是否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消防安全

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

保卫处牵头,总务处配合

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军训内容

校车及

交通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

校办牵头,教务处、保卫处配合

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校车许可、安全监管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食品安全及

疾病防控

学校食堂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总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

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

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教学教育设施和

自然灾害防范

校舍、围墙、体育等教学教育设施定期排查情况

总务处负责

洪灾、泥石流、雷电等重大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情况


十一

危险化学品和

特种设备安全

扎实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

实践中心、总务处负责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

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

十二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

学生处负责

通过河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完成情况

通过校讯通、短信、微信等向学生家长每周发送不少于一次防溺水提醒信息情况

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省专项办《告家长书》发放情况

十三

网络安全

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定,全面是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保测评和问题整改

管理信息中心负责

以电子邮件系统、门户网站系统和其他关键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为重点,开展网络安全整治活动情况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情况

十四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校园周边无各类非法经营、无违章搭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中小学200米内有无设立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情况

保卫处负责,校办支持

城市学校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

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十五

校园欺凌治理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情况,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协调机制,学校是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学生处负责

教育宣传情况,是否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定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是否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是否对家长开展培训,落实监护责任

是否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是否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积极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及时向政法部门报案并配合处理

十六

高考安全工作

是否组织召开了招委会议,明确各部门责任,签订高考安全责任书

招生就业处牵头,纪委、教务处、学生处配合

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四个专项行动情况

考点考场准备是否充分到位

考务人员抽调、培训是否到位

保密室是否经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保密人员选聘、集中教育情况

标准化考点系统和考务综合管理平台调试准备情况

考生诚信教育、警示教育情况

无声入场、统一文具及考生身份验证、无线电作弊防控等各项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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