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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预警(2026年第17期)|关于无人机(无人飞行器)的安全风险预警

2026年05月17日 17:21 王溢洋 点击:[]

【预警时间】

2026年5月17日

【预警人群】

学校全体师

【预警重点】

全校各单位:

近日,公安部通报5起无人机影响铁路安全典型案例,省安委办印发安全提示函,要求加强无人机安全管理。为落实相关要求,严防安全事故,学校各单位特发布本预警,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预警背景

当前无人机在科研、活动拍摄等领域应用广泛,但其违规飞行等行为已威胁公共安全。为落实省安委办要求,各单位需强化无人机管控,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二、主要风险隐患

1.违规飞行风险师生使用无人机时,可能存在未经许可飞行、进入禁飞区域等行为,易引发设备失控、坠落等事故。

2.管理疏漏风险。各单位无人机使用登记、审批、设备维护机制不健全,易埋下安全隐患。

3.安全意识薄弱风险。部分师生缺乏依法飞行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易因失误引发事故。

4.监管不到位风险日常监管巡查不足,难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处置事故。

三、防控工作要求

1.规范飞行管理科研、拍摄等需使用无人机的,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无人机需实名登记,做好设备维护,杜绝“带病飞行”。

2.强化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无人机安全知识和法规,强化操作人员培训,引导师生树立“安全第一、依法飞行”理念。

3.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登记、审批、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巡查,联动公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4.完善应急处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无人机安全异常时,立即启动预案处置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无人机安全管理,将其纳入日常安全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违规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本预警要求,切实做好无人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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